离婚官司中男方起诉会怎么判?


在离婚官司中,如果男方起诉,法院会从多个方面进行审理和判决。 首先是是否准予离婚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比如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调解无效时,法院就会判决准予离婚。这就是说,法院判离的关键在于夫妻感情是否真的无法挽回,而不是看谁先起诉。 接着是子女抚养权的判定。法院会以保护未成年人的最大权益为首要原则来决定孩子跟谁生活。比如会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孩子一直以来的生活环境等因素。一般来说,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 最后是财产分割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法院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公平合理地分配财产。如果一方存在过错行为,像重婚、家庭暴力等,那么在财产分割时可能会少分或者不分。 相关概念: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虐待:是指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行为。 遗弃:是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另一方,不履行其应尽义务的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