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小三起诉离婚会怎么判?

我就是大家说的小三,现在想和男方离婚。但我不太清楚法律会怎么判我们的婚姻关系,财产分割会怎么处理,孩子抚养权又会怎么判,真的很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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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三离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小三离婚怎么判”这个问题前,我们要先明确法律上对于“小三”这种情况在婚姻关系中的界定。“小三”通常指介入他人婚姻关系的第三方。在我国,法律只保护合法的婚姻关系,也就是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的婚姻。如果“小三”与男方并没有进行合法的婚姻登记,那么他们之间并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也就不存在“离婚”一说。但如果双方进行了婚姻登记,那么适用正常的离婚法律程序。 在离婚判决中,主要涉及到婚姻关系的解除、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权等方面。关于婚姻关系的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所以,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来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进而决定是否准予离婚。 在财产分割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如果“小三”在这段婚姻中属于无过错方,在财产分割时可能会适当多分。但如果“小三”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那么可能会被认定为有过错,在财产分割时可能会少分。 关于子女抚养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教育背景等因素,以保障子女的健康成长为出发点来判决抚养权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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