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内出轨离婚会怎么判?


在我国,当涉及男方婚内出轨而导致的离婚案件时,法院的判决会从多个方面进行考量。 首先是关于是否准予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果男方婚内出轨达到与他人同居的程度,这属于法定的准予离婚情形,调解无效时,法院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若只是一般的出轨行为,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以此来决定是否准予离婚。 其次是财产分割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所以在男方婚内出轨的情况下,女方作为无过错方,在财产分割时可能会得到适当的照顾,但并不是说男方就一定会少分或者不分财产,具体的分割比例还是要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定。 再者是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在判定子女抚养权时,法院主要会考虑哪一方更有利于子女的成长,男方的出轨行为可能会作为一个考量因素,但不是决定性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