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进行校园霸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几条法律?

我家孩子在学校好像遭遇了同学的欺负,被故意排挤、言语嘲讽,甚至还有点动手的情况。我想知道要是这种算校园霸凌的话,违反了咱们国家法律的第几条啊?我就想搞清楚具体法律条款,看看怎么维护孩子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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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校园霸凌涉及到多条不同的法律法规,不同情形对应不同的法律条款: 首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人格权是民事主体所享有的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等诸多重要权利的集合体。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对人格权进行了定义,同时第九百九十一条明确指出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人格权,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侵犯。如果校园霸凌行为侵犯了受害者的人格权,比如通过言语侮辱损害他人名誉权等,就违反了这一规定。此外,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意味着如果学校对校园霸凌行为没有尽到相应管理责任,是要承担侵权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也有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通知实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方面,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如果校园霸凌行为符合上述犯罪情形,霸凌者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对于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如果涉及结伙殴打、伤害他人,或者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以及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情形,将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校园霸凌中的一些肢体暴力行为可能适用此条规定。 相关概念: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自然人,在法律上他们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他们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需要经过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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