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在上海,离婚时房产究竟该如何分配呢?

最近身边有人面临离婚,涉及到房产分配问题。不清楚上海这边具体的法律规定,想知道不同购房情况,比如婚前婚后、一方出资还是双方出资等,房产分配会有哪些不同,还想了解有没有什么特殊的考虑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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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上海,离婚时房产的分配需根据多种不同情况来确定,具体如下: **婚前购房情况**: - 若一方全额出资购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此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若一方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房产一般归首付支付方,但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由取得房产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这是因为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投入。 **婚后购房情况**: - 婚后双方共同出资购房,无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均为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按均等原则分割。但会考虑出资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等因素。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 - 一方父母出资购房,若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且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个人财产;若登记在双方名下或部分出资,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此外,在分割房产时,还需考虑照顾子女、女方及无过错方权益等因素。双方可以先协商确定房产分割方案,尊重婚姻双方当事人的财产处分权利。如果协商成功,双方可以共同处理共同财产;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分割。分割的具体方式包括折价,即双方可以协商将房产中的一部分或全部作价,由一方取得房产,另一方获得相应的现金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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