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离婚时房子究竟该怎么判呢?


在两个人离婚时,房子的判定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分析,具体如下: **一、有书面协议的情况** 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曾通过书面协议对房屋所有权做出明确规定,那么就应依据该协议进行处理。这是基于双方自愿达成的约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二、无书面协议的情况** 1.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及分割方式** - 若没有书面协议,且房子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等符合夫妻共同财产认定情形的,该房子一般归类为夫妻共有的财产。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置权利,原则上可以按照平均比例来分割。例如,双方可以协商一方取得房屋所有权,然后按照房屋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者将房屋出售,对所得价款进行平分等。如果双方都想要房子,可以通过竞价的方式,出价高者取得房子,然后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 **属于一方婚前财产的情况** - 如果一方在结婚前把房子全款付了,并且还拿到了房产证,那这就算是该方的婚前财产,离婚后房子仍然归该方所有。因为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 - 若一方在结婚前用自己的钱买了房子,但婚后夫妻双方一起还贷,那么这个房子一般归购买方所有,但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相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另一方有权要求给予补偿。 **三、协商不成的处理方式** 如果夫妻双方对于房子的分割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法院在审理时,将会依照财产的实际状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秉承有利于子女成长以及维护女方合法权益的原则作出裁判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