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子究竟会怎么判呢?
我和配偶准备离婚了,但是在房子的归属问题上产生了分歧。我们不太清楚法律上对于离婚后房子的判定标准是什么。想了解一下不同情况下,比如房子是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等,房子具体会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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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子的判定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分析,具体如下: **一、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情况** 如果房屋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在离婚时,该房屋通常会直接判定归该方所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下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例如一方在结婚前就付清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的房子;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比如,一方因工伤获得的赔偿款用于购买的房屋,就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 如果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首先由双方协商处理。这体现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如双方的经济状况、子女抚养情况等,协商确定房屋的归属和分割方式,比如可以选择将房屋出售后平分房款,或者一方获得房屋所有权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等。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就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例如,在一些情况下,法院可能会考虑到女方在婚姻中承担了较多的家务和子女抚养责任,或者一方在婚姻中存在过错(如出轨、家暴等),而在房屋分割上给予适当的倾斜。 另外,还有一些较为复杂的情况: - 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一般视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的,通常会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 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婚后夫妻共同清偿贷款的,在分割时会考虑双方的出资情况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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