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子究竟该怎么分配呢?


离婚时房子的分配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具体如下: **一、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 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分配,首先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常见的协商不成时法院的处理方式有: 1. 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例如夫妻双方都想要房子,且愿意通过竞价的方式来确定房屋归属,价高者得。 2. 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比如一方想要房子,那就需要找专业评估机构评估房子现在的市场价值,然后给另一方相应价值的补偿。 3. 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若夫妻双方都不想要房子,那就可以申请把房子拍卖掉,然后对拍卖所得的钱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的情况** 1. 一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例如一方在结婚前自己全款买了房子,并且房产证上只有自己的名字,那么这套房子就是其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不能要求分割。 2. 一方婚前以个人名义按揭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个人名下,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的。这种情况下,房产一般认定为产权登记方的个人财产,但夫妻二人共同支付的贷款及房屋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比如一方婚前贷款买了房,婚后夫妻一起还贷款,离婚时房子归婚前买房的一方,但需要对另一方共同还贷以及房屋增值部分给予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