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丈夫婚前贷款买的,现在离婚,房子给女方要怎么办理?
我跟丈夫现在要离婚了,房子是他婚前贷款买的,我们商量后决定把房子给我。但我不知道具体该怎么操作,像贷款没还完能不能过户,需不需要什么特殊手续,还有涉及到的财产分割问题该怎么处理,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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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将丈夫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在离婚时给到女方,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按以下步骤办理:
首先,明确房产性质和权益分配。如果婚后是用男方个人婚前财产还贷,那么房屋属于男方个人财产,但女方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享有权益。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其次,关于贷款清偿问题。如果贷款尚未还清,一般需要先将贷款清偿完毕,之后再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给女方。
然后,进行协议约定和财产分割。夫妻双方需要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表示房子归女方所有,同时对其他财产、债务以及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一致并写清楚。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 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最后,办理相关手续。双方携带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以及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等材料,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登记机关审查通过后,领取《离婚证》,完成离婚及房产分配的相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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