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丈夫没有孩子,离婚会怎么判?

我和丈夫结婚几年一直没有孩子,现在打算离婚,但不清楚法院在这种情况下会怎么判财产分割、抚养权之类的问题。我想知道法院判离婚的依据是啥,财产一般怎么分,要是有债务又该怎么处理,希望懂法律的朋友帮我解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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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上,当夫妻双方无法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而诉至法院时,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定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处理相关后续问题。 首先,关于离婚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所以,没有孩子本身并非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事由,但如果没有孩子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法院调解无效后可能会判决离婚。 其次,财产分割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里的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由于没有孩子,法院会更侧重于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来进行财产分割。 再者,债务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比如夫妻共同签字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则由其自己承担。 总之,法院在判决离婚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依据法律规定公平公正地处理离婚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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