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欠债,亲子需要偿还吗?
我丈夫在外面欠了不少债,现在债主都找上门来了,我很担心这些债务会连累到我们的孩子。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丈夫欠下的债,我们的孩子有没有义务偿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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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丈夫欠债,亲子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偿还的。 这涉及到“债的相对性”概念,简单来讲,就是债务是特定的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法律关系。通俗地说,谁借的钱就由谁来还。在这种情况下,丈夫作为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形成了债务关系,偿还债务的责任主体是丈夫本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这里的当事人指的就是债务关系中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即丈夫有义务按照与债权人的约定偿还债务,而亲子并不是该债务关系的当事人,所以通常无需承担偿还责任。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亲子继承了丈夫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也就是说,亲子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有义务偿还丈夫的债务。如果遗产价值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对于超出部分,亲子没有必须偿还的法律义务,除非亲子自愿偿还。另外,如果亲子自愿为丈夫的债务提供担保,那么在丈夫不能偿还债务时,亲子就要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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