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丈夫吸毒且已离婚的情况下会怎么判?

我和丈夫已经离婚了,之前他一直吸毒,我实在忍受不了才离的。现在我就想知道,在法律上对于这种有吸毒情况且已经离婚的案子,一般会怎么判?会不会对他有什么特殊的处理,比如财产分割或者孩子抚养权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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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案件中,若丈夫存在吸毒行为且已经离婚,可能涉及到的判决情况主要体现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方面。 首先是财产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由于丈夫吸毒属于过错行为,女方作为无过错方,在财产分割时,法院通常会倾向于照顾女方。这意味着女方可能会分得相对较多的夫妻共同财产,以此来弥补其在婚姻中所遭受的不利影响。 其次是子女抚养权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鉴于丈夫吸毒这一不良行为,从保障子女身心健康和成长环境的角度出发,法院一般会认为女方抚养子女更为合适,从而将抚养权判给女方。同时,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也就是丈夫,需要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可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另外,如果吸毒一方在离婚过程中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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