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女方先提出离婚,小孩会怎么判决?


在女方先提出离婚的情况下,小孩抚养权的判决遵循一定的法律原则和考量因素,具体如下: 首先,无论哪一方先提出离婚,法院判决都以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为核心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对于不同年龄段的孩子,判决标准有所区别: - 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如果母亲存在一些不适宜抚养孩子的情况,例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亲生活等,抚养权可能会判给父亲。另外,若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亲生活,且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法院也可予以准许。 - 已满两周岁但不满八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比如,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一方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等,这些情况都会作为法院判决的考量因素。此外,若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法院在判决时会充分考虑孩子自己的想法和选择。 总之,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以确保孩子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