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双方离婚,孩子会怎么判?


当双方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判定会遵循一定的法律原则和考量因素,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这个阶段的婴儿通常需要母亲的照料和哺育,母亲的照顾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例如,孩子尚在哺乳期,母亲能提供更合适的喂养和关怀。然而,若母亲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或者母亲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这种情况下孩子也可能判给父亲。 其次,对于已满两周岁但未满八周岁的子女,法院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一方面会看父母双方的个人经济实力,比如哪一方有更稳定和充足的收入,能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和教育条件;另一方面会考虑教育背景,包括父母自身的文化程度以及是否能为孩子提供良好的教育引导;生活环境也是重要考量因素,例如居住条件是否稳定、周边环境是否有利于孩子成长等;此外,父母对子女的关爱程度也会被考虑在内,比如平时陪伴孩子的时间、对孩子成长的关注等。同时,如果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或者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又或者一方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等情况,该方在争取抚养权时可能会被优先考虑。 最后,对于年满八周岁的子女,若父母双方对抚养权归属产生争议,应当尊重子女的意愿。因为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他们的想法和选择应当被重视。例如,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法院在判决时会充分考虑孩子的这一意愿,前提是该方具备抚养孩子的能力。 此外,若父母双方同意轮流抚养子女,并且这种方式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法院也会予以准许。 相关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