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小孩一般会怎么判?


离婚时小孩抚养权的判定,法院会遵循相关法律规定,综合多方面因素,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作出判决,具体情况如下: 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两周岁以下的孩子通常更需要母亲的照料和关爱,母亲在哺乳等方面具有天然的优势。但如果母亲存在一些特殊情形,比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或者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生活的,那么孩子可随父亲生活。另外,若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亲生活,并且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法院也会予以准许。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子女,法院会综合考量多种因素。比如双方的经济收入,收入稳定且较高的一方,能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物质生活条件;居住条件也是重要因素,良好的居住环境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和成长;教育背景方面,文化程度较高的一方,可能在教育孩子上有一定优势。此外,若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等情况,该方会被优先考虑。同时,若双方抚养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也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这同样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中,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的规定。 对于八周岁以上的子女,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能力和独立思考能力,法院在判决时会充分考虑孩子自己的想法和选择。 另外,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也可以协议轮流抚养子女,法院通常会准许这种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