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法及司法解释关于侵权有哪些规定?
我公司面临破产,最近又陷入了一起侵权纠纷。我不太清楚在公司破产这种情况下,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于侵权是怎么规定的。比如侵权责任该如何认定,赔偿顺序是怎样的,想了解这些方面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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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在理解破产法及司法解释关于侵权的规定之前,我们要先明白什么是破产。破产就是当企业无法偿还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债务清理的一种状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是处理企业破产相关事宜的主要法律依据。在侵权责任方面,当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如果发生侵权行为,侵权之债同样是企业需要承担的债务类型之一。根据该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所以,因侵权行为产生的债权人,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申报自己的债权。 对于侵权赔偿的顺序,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有明确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侵权之债通常属于普通破产债权,意味着它要在前面两类债务清偿之后,才能从剩余的破产财产中获得清偿。 此外,相关的司法解释对破产程序中的侵权问题也有进一步细化的规定。例如,在某些情况下,对于破产企业的侵权行为,可能会涉及到对侵权责任主体的进一步明确,可能不仅仅局限于破产企业本身,还可能涉及到企业的相关管理人员等。这些规定都是为了更公平、合理地处理破产程序中的侵权纠纷,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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