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同居生了小孩,法律会怎么判?
我和对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就同居了,现在生了小孩,但是我们现在关系不好,想分开。不知道小孩的抚养权、抚养费等问题法律上会怎么处理,很担心孩子的未来和自己的权益,想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和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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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同居所生子女的相关法律判定主要涉及抚养权、抚养费以及探望权等方面,具体如下: **抚养权归属判定**:法律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比如,会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教育背景、与子女的感情等因素。如果一方有不良嗜好、严重疾病或者其他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形,可能会影响其获得抚养权。 **抚养费支付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一般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探望权相关内容**: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具体的探望时间和方式,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判决。探望权的行使应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为原则,如果一方的探望行为可能对子女造成不利影响,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中止其探望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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