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捕杀野生动物是否会被判刑?


非法捕杀野生动物是否会被判刑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野生动物是指在大自然环境中生长且未被驯化的动物,它们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法律对野生动物进行了分类保护,分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包括一级和二级)以及“三有”保护动物(即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对于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里的“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通常会根据捕杀的野生动物种类、数量以及造成的后果等因素来综合判断。 如果捕杀的是“三有”保护动物,虽然不构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但也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在相关自然保护区域、禁猎(渔)区、禁猎(渔)期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未取得狩猎证、未按照狩猎证规定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保护区域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分工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吊销狩猎证,并处猎获物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猎获物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是否构成犯罪以及是否判刑,需要考虑多个因素,比如行为人是否明知是受保护的野生动物、捕杀的动机和目的、捕杀的方式和手段等。如果确实是因为不知情而误捕了野生动物,在发现后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主动向有关部门报告,可能会在量刑时予以从轻考虑。 总之,非法捕杀野生动物是存在被判刑风险的,大家应该增强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遵守法律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