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警察恐吓他人构成什么罪?
我朋友冒充警察去恐吓别人,我有点担心他这行为是不是违法犯罪了。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冒充警察恐吓他人到底会构成什么罪呢?这种情况严重不严重呀?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呢?
展开


冒充警察恐吓他人,一般可能会构成招摇撞骗罪。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 在我国,警察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当有人冒充警察去恐吓他人时,他假冒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并且通过这种假冒行为实施了恐吓这一危害行为。即使不是为了谋取物质上的非法利益,仅仅是为了满足虚荣心、耍威风等精神方面的利益,也符合招摇撞骗罪的构成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这里的“情节严重”,通常包括多次招摇撞骗、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导致被害人精神失常或自杀等严重后果等情形。 所以,冒充警察恐吓他人,会按照招摇撞骗罪来定罪处罚,并且由于冒充的是人民警察,处罚会更重一些。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