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收入只发生费用的企业,其所得税该如何处理?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对于没有收入只发生费用的企业,在企业所得税处理方面,涉及到几个关键步骤和要点。 首先是收入和费用的确认。在会计核算里,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费用则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对于没有收入只有费用的企业,意味着在特定期间内,企业没有产生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经济利益流入,但存在各项成本、支出等费用。比如企业的房租、员工工资、办公用品采购等支出都属于费用范畴。 然后是亏损的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对于没有收入的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就为负,也就是企业处于亏损状态。亏损额等于各项费用支出总和。例如,某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没有收入,发生的房租、工资等费用总计 50 万元,那么该企业该年度的亏损额就是 50 万元。 接着是亏损的弥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这意味着没有收入只发生费用导致亏损的企业,可以在未来五年内,用盈利来弥补之前的亏损。假设上述亏损 50 万元的企业,在第二年盈利 30 万元,那么这 30 万元可以先用来弥补上一年的亏损,弥补后还有 20 万元亏损可以在剩余的四年内继续弥补。 最后是纳税申报。即使企业没有收入只有费用,也需要按照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企业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告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企业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在申报表中如实填写收入、成本、费用等信息,以反映企业的真实经营状况和亏损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