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先计提所得税费用还是先结转损益?
我在处理公司财务税务方面的事务,对于先计提所得税费用还是先结转损益不太清楚。我知道这两者在财务流程里都很重要,但不确定先后顺序。要是顺序弄错,可能会影响财务数据的准确性,所以想了解下正确的操作顺序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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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财务处理中,通常是先计提所得税费用,再结转损益。 首先解释一下所得税费用和结转损益的概念。所得税费用是企业经营利润应交纳的所得税,简单来说,就是企业根据盈利情况需要交给国家的税款。而结转损益是指在期末,将各损益类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通过“本年利润”科目来核算企业在一个会计期间内的盈利或亏损情况。 从操作逻辑和法律规定来看,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需要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来核算收入和费用。在计算企业的净利润时,要先确定当期的所得税费用。因为所得税费用是基于企业的利润总额计算得出的,利润总额扣除所得税费用后才是净利润。所以,在会计期末,要先根据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并计提所得税费用。 计提所得税费用的会计分录一般为:借记“所得税费用”,贷记“应交税费 - 应交所得税”。完成所得税费用的计提后,再进行结转损益的操作。将所有收入类科目贷方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贷方,将所有成本、费用、支出类科目借方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方。经过这样的处理,“本年利润”科目的余额就反映了企业当期的净利润或净亏损。如果先结转损益,就无法准确计算出包含所得税费用影响后的净利润。所以,正确的顺序是先计提所得税费用,再结转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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