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是否要交个税?
我取得了一些上市公司的股票,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需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想问下法律上对于个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在个税方面是怎么规定的,有没有相关的优惠政策或者特殊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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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需要分不同的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通过上市公司分红取得收益,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其次,要是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规定,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这里所说的暂免征收,也就是目前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最后,对于员工因股权激励取得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员工接受实施股票期权计划企业授予的股票期权时,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不作为应税所得征税。员工行权时,其从企业取得股票的实际购买价(施权价)低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指该股票当日的收盘价,下同)的差额,是因员工在企业的表现和业绩情况而取得的与任职、受雇有关的所得,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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