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中股息红利是怎样规定的?
我有一些股票投资,最近收到了股息红利。我不太清楚这部分收入在个人所得税方面是怎么规定的,比如税率是多少,有没有什么优惠政策,需不需要主动申报纳税等等,希望能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展开


股息红利在个人所得税领域是一个重要的概念。股息是指公司根据股东出资比例或持有的股份,按照事先确定的固定比例向股东分配的公司盈余;红利则是公司除股息之外,向股东分配的公司盈余,但红利的分配比例并不固定,会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来确定。 在我国,个人所得税中关于股息红利的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一般来说,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也就是说,如果你获得了一笔股息红利收入,就需要按照这笔收入的20%来缴纳个人所得税。 不过,也存在一些优惠政策。根据相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于纳税申报,如果是通过证券公司等机构取得股息红利,通常会由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也就是由发放股息红利的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个人不需要自己去申报。但如果存在没有扣缴义务人的情况,或者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等情形,纳税人就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