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他人著作权属于什么违法行为?
我写了一部小说,结果发现有人未经我允许就把它拿去出版赚钱了。我想知道这种侵犯我著作权的行为,在法律上到底属于什么性质的违法行为呢?是民事的、行政的,还是刑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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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他人著作权属于一种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它在法律性质上可能涉及民事、行政和刑事三个层面。 从民事角度来讲,著作权是一种民事权利,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法律的保护。当有人侵犯他人著作权时,这就构成了对著作权人民事权利的侵害。例如,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等行为,都属于民事侵权行为。著作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这里的赔偿损失通常是根据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来确定的。 在行政方面,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对于一些侵权行为,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这体现了国家通过行政手段对著作权进行保护,以维护文化市场的正常秩序。 至于刑事层面,如果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达到了一定的严重程度,就可能构成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等情形,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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