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公证书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办理继承权公证书,一般按以下流程进行: 首先是填写《公证申请表》。按照自身的申请要求,用钢笔认真填写对应的《公证申请表》。这一步是开启办理程序的基础,要如实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 接着要提交证明材料并由公证员审核。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有不少: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这能确定被继承人已经离世的事实;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用来明确有哪些财产可供继承;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像身份证、户口簿等,用以确认继承人身份;亲属关系证明,通常由被继承人或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证明,也可由相关主体所在地公安机关证明,居民还能找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村民则由村委会和乡(镇)政府证明,这个证明是为了说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关系。此外,如果有继承人放弃继承权,要由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若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应当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要是被继承人父母已经死亡,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遗嘱继承的,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所有证明材料齐全后,将证明材料及申请表格交给承办公证员,由其受理。《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最后是领取遗产继承公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到办理处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一般来说,正常情况下需要15个工作日能拿到公证书。不过,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相关概念: 继承权公证: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确认当事人是否享有遗产继承权的证明活动。 继承权公证书:公证机关根据继承人的请求,依法证明其继承权证明书的真实性与合法性的法律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