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路上受伤是否算工伤以及该如何赔偿?
我今天早上在上班路上不小心受伤了,现在心里特别着急,想知道这种情况能不能算工伤啊?要是算工伤的话,具体的赔偿又是怎么规定的呢?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有人给我详细讲讲,好让我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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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路上受伤是否算工伤,需要分情况来看。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如果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在上班路上因为上述这些事故受伤,并且自己在事故中不是主要责任方,就可以被认定是工伤。比如,被闯红灯的车辆撞到,自己正常行驶,这种情况就有可能符合条件。但要是伤害是由于职工本人故意犯罪、自残或自杀等自身行为导致的,那就不算工伤了。 要是认定为工伤,赔偿方面一般包括这些: 首先是医疗费,这是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来确定的,就是治疗受伤花费的实际费用。 其次是误工费,它是按照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的。通俗讲,就是因为受伤耽误上班少挣的钱。 还有交通费,是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另外,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要是确实有需要,也会在赔偿范围内。 处理工伤赔偿一般有这样的程序: 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等资料向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分别申请支付工伤赔偿项目。 总之,上班路上受伤认定工伤和赔偿都有明确法律规定和流程,遇到这种事不要慌,按规定来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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