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专利罪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我最近在研究一些商业法律问题,对假冒专利罪这一块不太明白。想了解下关于假冒专利罪具体的司法解释内容,比如什么样的行为算假冒专利,达到什么程度会被认定为犯罪,希望能有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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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专利罪的司法解释主要涉及对该罪名的认定标准、行为界定等方面。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对于“情节严重”的认定,依据2004年12月8日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有以下情形:非法经营数额在2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给专利权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假冒2项以上他人专利,非法经营数额在1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关于“假冒他人专利”行为,同样依据上述司法解释第十条,包括: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专利号;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专利技术;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专利技术;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条规定,单位犯假冒专利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相关概念: 假冒专利罪:指违反国家专利管理法律法规,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 非法经营数额:指的是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行为过程中,通过经营相关产品或服务所涉及的金额总数。 违法所得数额:是指行为人通过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而实际获取的非法利益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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