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杀人核准追诉该如何解读?
我家孩子还未成年,最近听说有未成年杀人核准追诉这回事,心里挺担心的。想了解一下,这个核准追诉具体是怎么回事,什么情况下会对未成年杀人进行核准追诉,核准追诉的流程又是怎样的呢?
展开


未成年杀人核准追诉是一个在司法实践中较为严肃且特殊的法律概念。首先,我们要明确“核准追诉”的含义。核准追诉指的是,对于一些原本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犯罪行为,如果认为必须追诉的,需要经过特定的程序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时效期限,简单来说,就是法律规定的司法机关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超过这个期限,一般情况下就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了。 对于未成年人杀人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当涉及到未成年杀人需要核准追诉的情况时,通常是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了故意杀人行为,并且要同时满足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这些条件。情节恶劣一般会综合考虑犯罪动机、手段、后果、社会影响等多方面因素。 核准追诉的程序方面,基层检察机关在审查案件后,认为可能符合核准追诉条件的,会逐级上报至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全面审查案件的事实、证据以及法律适用等情况,最终作出是否核准追诉的决定。这个过程是非常严谨和慎重的,目的是确保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之间找到一个合理的平衡点。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