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票名称是填开具发票方还是收发票方?


在开具发票时,“开票名称”这一表述其实不够准确,通常涉及到的是“购买方名称”和“销售方名称”,它们分别对应收发票方和开具发票方,在发票上都需要正确填写。 发票是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它是一种重要的商事凭证,也是税务机关进行税收征管的重要依据。对于发票上的购买方名称和销售方名称,相关法律有明确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这里的“填写项目齐全”就包括准确填写购买方和销售方的相关信息。购买方名称应填写实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单位或个人的全称。如果购买方是企业,应填写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名称;如果是个人,应填写个人的真实姓名。而销售方名称则填写实际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并开具发票的单位或个人的全称。 举例来说,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货物,乙公司支付货款。此时甲公司作为销售方,在开具发票时,发票上的“购买方名称”应填写乙公司的全称,“销售方名称”应填写甲公司的全称。 准确填写发票上的购买方和销售方名称非常重要。一方面,对于购买方来说,只有发票上购买方名称与自身一致,才能作为合法有效的会计凭证进行账务处理,用于企业的成本核算、费用列支等,同时也才能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进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另一方面,对于销售方来说,如实填写销售方名称是其履行纳税义务和发票开具义务的体现。如果发票填写不规范,可能会导致购买方无法正常进行财务处理和税务申报,销售方也可能面临税务机关的处罚。因此,在开具发票时,务必准确填写购买方和销售方的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