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撞人导致皮外伤赔偿2000元多吗?

我开车不小心撞了个人,对方就是皮外伤,去医院检查也没啥大问题。但对方要求我赔偿2000元,我觉得就皮外伤赔这么多有点不合理,想问下从法律角度看,这2000元赔偿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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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判断撞人导致皮外伤赔偿2000元是否过多时,需要从法律规定的赔偿项目和赔偿依据等方面来综合考量。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对于皮外伤这种情况,主要涉及的赔偿项目可能就是医疗费和误工费等。 医疗费方面,要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也就是说,对方治疗皮外伤实际花费了多少,你就需要赔偿多少。比如,对方去医院包扎伤口、拿药等实际花了500元,那这500元就是合理的医疗费赔偿部分。 误工费的话,如果皮外伤导致对方确实无法正常工作,那么你需要赔偿其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果医生认为皮外伤不影响工作,那就不存在误工费;如果影响工作了,比如耽误了3天,对方日工资是200元,那么误工费就是600元。 所以,如果对方的医疗费加上误工费等合理费用远远低于2000元,那么要求赔偿2000元可能就过多了;但如果对方除了上述费用外,还有比如打车去医院的交通费等其他合理支出,各项费用加起来达到或超过2000元,那么赔偿2000元就是合理的。你可以要求对方提供相关费用的凭证,以此来确定赔偿金额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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