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皮外伤赔偿金额是多少?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只是皮外伤,赔偿金额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首先是赔偿项目: - 医疗费:这是指受害人接受医学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支出的费用。依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要是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得承担举证责任。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像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发生的医疗费一并赔偿。简单来说,就是治疗花了多少钱,有凭证就赔多少,后续确定会发生的费用也能一起算。 - 误工费:是受害人从受伤到完全治愈期间,因无法正常工作或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收入。《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果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比如,一个有固定收入的人,因为皮外伤请假了几天,这几天少挣的钱就是误工费。 - 护理费:如果受伤后需要他人护理,就会产生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 交通费:是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一般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并且要凭据支付。比如打车去医院的费用等。 -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如果因皮外伤住院了,就有这笔费用。 - 必要的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即使是皮外伤,医生认为需要补充营养,也会有这笔赔偿。 赔偿比例方面,要依据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对方是机动车,只要你方不是全责,保险公司就会在交强险范围内优先承担赔偿责任,超出部分按照事故责任认定的比例来承担。 如果遇到对方过分索要赔偿额的情况,可以让对方起诉,因为到时候对方索赔需要有证据支持,一旦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被法院认可,对方的主张就不能得到支持。 相关概念: 差额赔偿方式:就是实际支出多少就赔偿多少。 定型化赔偿:不考虑具体受害人个人财产损失的算术差额,从损害赔偿的社会妥当性和社会公正性出发,为损害确定固定标准的赔偿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