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冷静期必须要30天才可以办理吗?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听说现在有离婚冷静期。但我们都已经考虑清楚了,实在不想等那么久,想问下这个冷静期必须得30天才能办理离婚吗?还是有其他的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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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离婚冷静期的确是法律规定的程序。所谓离婚冷静期,通俗来讲,就是夫妻双方去民政局申请离婚后,不会马上就给办理离婚手续,而是要等一段时间,看看双方是不是真的想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从法律规定来看,这个30天的冷静期是必须要经历的。这30天是法律强制性的规定,不能通过双方协商或者其他方式缩短。在这30天内,双方都有反悔的权利。而在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内,双方还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如果超过这第二个30天没有去申请,也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如果想要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结束婚姻关系,就需要遵守这30天冷静期的规定。不过,如果双方确实矛盾无法调和,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的方式,这种方式不适用离婚冷静期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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