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有什么办法可以不用等30天冷静期?
我和另一半感情已经破裂,实在不想再拖下去了,想尽快办理离婚。但听说现在离婚有30天冷静期,我不想等这么久,想问问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不用等这30天冷静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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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在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离婚协议书》等离婚登记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所以,如果是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是无法避开这30天离婚冷静期的,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目的是避免夫妻双方因一时冲动而草率离婚。 不过,如果不想等离婚冷静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也就是说,诉讼离婚并不受离婚冷静期的限制。但诉讼离婚的程序相对复杂,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和精力,而且法院是否判决离婚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和证据来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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