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定期宣判和当庭宣判的判决书送达期限是多久?
我有个民事案件,想知道如果是定期宣判和当庭宣判,判决书送达时间上有没有区别。要是当庭宣判了,大概多久能拿到判决书?定期宣判又是怎么个情况呢?我就想搞清楚这两种宣判方式下判决书送达的具体期限。
展开


在民事案件中,当庭宣判和定期宣判是两种常见的宣判方式,它们在判决书送达期限上是不同的。 当庭宣判是指法院在庭审结束后立即作出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也就是说,如果案件是当庭宣判的,法院需要在宣判后的十天之内,将判决书通过法定的送达方式交给当事人。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为了让当事人能及时知晓判决结果,以便决定是否上诉等后续事宜。 定期宣判则是法院在庭审结束后,另行确定一个日期进行宣判。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这意味着一旦定期宣判的时间确定并进行了宣判,当事人当场就能拿到判决书,从而可以马上明确判决内容并根据自身情况做出相应决策。 明确判决书的送达期限,对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当事人可以依据这个期限来合理安排自己的事务,比如考虑是否上诉、是否需要准备执行等。同时,这也是法院审判工作规范化和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体现。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