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周岁是否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我家孩子刚满六周岁,平时会自己去小店买些小零食之类的。我不太清楚这个年龄的孩子在法律上算什么民事行为能力人,六周岁到底属不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呢,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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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六周岁是否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我们需要先弄清楚什么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就是指那些智力、年龄等因素使得他们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后果,但是又有一定辨认能力的人。这类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时会受到一定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从这条法律规定来看,年龄是判断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一个重要标准,明确了八周岁以上才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六周岁显然是不满八周岁的,所以按照法律规定,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而并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也就是说,六周岁的孩子进行的民事法律行为通常是无效的,需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一般是父母,来代理实施。比如六周岁孩子用自己的零花钱去买了价值较高的玩具,这个购买行为在法律上是可能不被认可的,因为他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实施这样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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