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主播合同签60年合法吗?


判断网络主播合同约定60年是否合法,需要从多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从合同订立的基本原则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也就是说,只要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签订合同,并且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合同就是有效的。从这个角度讲,如果网络主播和公司在签订60年合同时,主播是完全自愿的,不存在被欺诈、胁迫等情形,那么合同在形式上是有可能合法有效的。 然而,合同期限过长可能会存在显失公平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对于网络主播行业来说,60年的合同期限远远超出了一般人的职业黄金期,而且行业发展变化迅速,60年内会发生很多难以预见的情况。如果签订这样的合同使得主播在未来的职业发展中处于明显不利的地位,主播可以主张该合同显失公平,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 此外,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是否对等也是重要考量因素。如果合同中只对主播设置了大量的义务,而公司的义务很少或者不合理,那么这样的合同也可能因违反公平原则而不被法律认可。比如,合同可能限制主播在合同期内从事其他任何相关工作,却没有给予相应合理的经济补偿。 综上所述,网络主播合同约定60年不能简单地判定合法或者不合法,需要结合具体的合同内容以及签订合同的具体情况来综合判断。如果主播认为合同存在问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