瞒着老公把孩子打掉了算犯法以及构成故意杀人罪吗
我现在意外怀孕了,和老公在是否要这个孩子的问题上有很大分歧,我自己不太想要,可老公很想要。我就有点纠结,如果我瞒着他把孩子打掉了,会不会触犯法律,会不会被认定为故意杀人罪啊,所以想弄清楚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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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可以明确的是,瞒着老公把孩子打掉了既不犯法,也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咱们先说说为什么不犯法。《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四十七条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这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生育这件事,女性自己有决定权,生或者不生,女性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来选择。这是法律赋予女性的权利,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所以,在没有告知老公的情况下把孩子打掉,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再讲讲为什么不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而胎儿在法律上并不被视为具有独立生命权的“人”。虽然胎儿是生命的一种形态,但在我国法律体系里,只有出生时为活体的婴儿,其生命权才受到法律的完整保护。所以打掉胎儿的行为,不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不过呢,虽然女方有决定是否生育的权利,但这种重大决定可能会影响夫妻之间的感情和关系。建议在做决定前,尽量和老公进行充分的沟通交流,妥善处理好这个问题,避免对夫妻关系造成过大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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