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缴所得税是按利润总额计算吗?
我在处理公司财务时,对预缴所得 税的计算方式不太清楚。我知道利润总额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通过生产经营活动所实现的最终财务成果,但不确定预缴所得税是不是就按这个利润总额来计算,想了解具体的计算依据和方法。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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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缴所得税是否按利润总额计算,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几个相关概念。利润总额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经营活动的最终财务成果,它是通过收入减去成本、费用等得出的。而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一般来说,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这里的实际利润额,并不是简单的利润总额。实际利润额是按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减除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以及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后的余额。用公式表示为:实际利润额=利润总额 - 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 - 不征税收入 - 免税收入。也就是说,在预缴所得税时,要先对利润总额进行一定的调整,再以此为基础计算预缴税额。例如,如果企业存在以前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在预缴时就可以先从利润总额中减去这部分亏损,然后再计算应预缴的所得税。
不过,如果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者季度平均额预缴,或者按照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
综上所述,预缴所得税通常不是直接按利润总额计算,而是按调 整后的实际利润额来计算,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采用其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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