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去要钱发生争执是否算犯法?

我借给别人一笔钱,到期后去要钱,结果和对方发生了争执。我有点担心自己的行为会不会犯法,不知道在这种去要钱发生争执的情况下,法律是怎么认定的,想了解一下到底算不算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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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要钱争执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去要钱发生争执是否算犯法这个问题时,需要从不同的情况来分析。首先,我们要明确“争执”在法律上并没有一个明确统一的定义,它可能表现为言语上的争吵,也可能升级为肢体上的冲突。 如果争执仅仅停留在言语层面,比如双方大声争吵、互相指责等,在没有使用侮辱、诽谤等攻击性语言的情况下,一般不构成违法。因为公民有言论表达的权利,在合理范围内的言语交流和情绪宣泄是被允许的。然而,如果在言语争执中使用了侮辱、诽谤性的语言,对他人的名誉权造成了损害,那就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名誉权保护的规定。根据该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一旦构成名誉权侵权,被侵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要是争执进一步发展为肢体冲突,情况就相对复杂了。如果肢体冲突比较轻微,比如只是推搡了几下,没有造成明显的身体伤害,可能会被认定为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但如果肢体冲突导致他人受到轻伤以上的伤害,那就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此外,如果在争执过程中还涉及其他违法行为,比如故意损坏对方的财物,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若损毁财物的价值达到一定标准,还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所以,去要钱发生争执是否算犯法,要根据争执的具体情况、造成的后果等来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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