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对方转账给自己买好吃的是否算诈骗?
我跟一个朋友说让他给我转点钱买好吃的,他就转了。现在有人说我这可能算诈骗,我有点慌了。我就是随口一说,他也是自愿转的,这到底算不算诈骗啊?我很想弄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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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诈骗。诈骗简单来说,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欺骗的手段让别人产生错误认识,然后基于这个错误认识把自己的财物交给诈骗的人。比如张三骗李四说自己家人生病急需钱,李四信以为真就把钱转给了张三,但实际上张三根本没有家人生病这回事,这就是典型的诈骗行为。 判断让对方转账给自己买好吃的这种行为是否构成诈骗,关键在于有没有使用欺骗手段以及是否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只是正常地跟朋友表达自己想吃好吃的,希望对方转点钱,对方也是出于自愿转账,并且你没有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来骗取这笔钱,那就通常不算诈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诈骗罪。这里的数额较大,不同地区有不同的标准,一般是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而且诈骗罪的认定需要严格遵循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主观上要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客观上要实施了诈骗的行为。 结合你让对方转账买好吃的情况,如果不存在欺骗行为,对方是心甘情愿给你转钱,你也没有打算不还或者恶意占有这笔钱,那就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不算是诈骗。但如果在这个过程中你编造了虚假理由,比如谎称自己遇到了困难急需钱买吃的才能解决问题,以此让对方转账,那就可能涉嫌诈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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