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后打人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
和朋友聚会时喝多了,当时脑子不太清醒,和人起了冲突还动手打人了。现在心里很慌,不知道这种醉酒后打人的情况,会不会被认定构成寻衅滋事罪啊?想了解下具体判断标准是怎样的。
展开


醉酒后打人不一定构成寻衅滋事罪。 首先要明白,寻衅滋事罪指的是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寻衅滋事罪包含以下几种行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如果醉酒后打人的行为符合上述情形,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就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比如多次醉酒打人,或者一次殴打多人造成恶劣影响等。 不过要是达不到情节恶劣的标准,虽然不构成寻衅滋事罪,但这种打人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据该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一些加重情形,处罚会更重。 另外要注意,醉酒状态本身并不会影响刑事责任的承担,因为醉酒是自己可以控制的行为。 总之,醉酒后打人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关键看行为是否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和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建议遇到这种情况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相关概念: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随意殴打、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 情节恶劣:在法律上是一个综合判断标准,比如多次实施相关行为、造成他人身体较重伤害、引发较大社会影响等都可能被认定为情节恶劣。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