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房一个人上证,另一个是否需要到场?
我和爱人婚后打算买房,我想只写我一个人的名字,不清楚办理相关手续的时候,我爱人需不需要到场。想了解下从法律规定上是怎么要求的,要是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场该怎么办,希望能给详细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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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房一个人上证,另一个人通常不需要到场。 在办理房产证时,如果仅登记一方的名字,那么登记方一人到场即可;若要登记夫妻双方的名字,则需要夫妻双方面临。 这是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这意味着谁作为申请人去办理房产证登记,谁就需要到场。如果只登记一个人的名字,那这个人就是申请人,其独自到场申请登记就行;要是登记两人名字,那夫妻双方作为共同申请人,自然都要到场。 不过在实际买房过程中,涉及签订购房合同等环节,虽然法律没有强制要求夫妻双方必须同时在场,但由于婚后购买的房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只登记一个人的名字,在很多地区为了确保交易过程符合双方意愿,避免日后产生纠纷,也会要求夫妻双方对房产交易行为进行确认。 如果因为特殊原因,另一方确实无法到场,通常可以办理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到场的一方代为办理相关手续。这样能保证未到场一方的意愿通过合法委托的形式得以体现。不同地区的房产管理部门规定可能会存在一些差异,为了确保顺利办理相关手续,建议事先咨询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或房产管理部门 。 相关概念: 不动产登记: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简单说,就是把房子等不动产的产权信息记录到专门的本子(登记簿)上,确定产权归属。 授权委托书:是指委托人授权他人代表自己行使某项权利而出具的法律文书。在房产办理中,就是不能到场的一方委托另一方帮忙办事的书面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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