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检察院批捕当天再申请取保候审是否有用?
我有个亲戚涉及一个刑事案件,现在到了检察院批捕这一步,就在批捕当天,我们想申请取保候审,又不太清楚这样做有没有用。想了解在这种情况下申请取保候审,到底能不能被批准,希望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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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检察院批捕当天再申请取保候审是有用的。虽然逮捕之后申请取保候审难度会增加,但只要符合条件,依然有可能成功。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如果在检察院批捕当天申请取保候审,司法机关会根据上述条件来审查判断。比如,犯罪嫌疑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无法自理生活,符合上述第三点情况,那么就有可能被批准取保候审;要是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也就是符合第一点情况,同样有被批准的可能。 所以说,即便到检察院批捕当天,只要符合法定条件,申请取保候审是有用的。相关概念:(取保候审: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对特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羁押 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刑罚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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