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重组是否有期限?
我公司经营不善,目前正在进行破产重组。我想了解一下,破产重组是不是有时间限制呢?如果有期限,超过这个期限会有什么后果?要是没有在期限内完成重组,公司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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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组是有期限的。破产重组,简单来说,就是当企业资不抵债时,通过一定的程序调整债务关系,使企业恢复经营能力、摆脱困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如果遇到特殊情况,确实有正当理由无法在六个月内完成的,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三个月。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有六个月期限,特殊情况可延长至九个月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在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由债务人负责执行。对于监督期限,管理人监督重整计划执行的期限由人民法院确定。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人民法院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这体现了法律对于破产重组程序在时间上的规范,以保障债权人等相关方的合法权益,确保破产重组能有序、高效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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