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以欠物业费为由不给交电费合法吗?
我家因为对物业服务有些不满,就欠了几个月物业费。结果物业说不交物业费就不给我家交电费,导致我家现在用电成问题。我想知道物业这么做合不合法,我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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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以欠物业费为由不给交电费这种行为通常是不合法的。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物业费和电费是基于不同的法律关系产生的费用。物业费是业主根据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为了享受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而支付的费用。而电费是业主使用电力,与供电公司形成供用电合同关系后,向供电公司支付的费用。这两者是相互独立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由此可见,即便业主拖欠了物业费,物业公司也不能以不给交电费的方式来催交。物业公司正确的做法应该是通过合法途径,比如先催告业主在合理期限内支付物业费,若业主仍不支付,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来解决物业费的问题。如果遇到物业以欠物业费为由不给交电费的情况,业主可以先与物业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其恢复正常供电。若协商不成,业主可以向相关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者消费者协会等进行投诉,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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