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抵押、质押和留置有什么区别?

我在处理一些债务相关的事情时,遇到了抵押、质押和留置这些概念。我不太清楚它们之间到底有啥不同,比如在操作方式、权利行使等方面。我想了解清楚这些区别,以便在后续的事务中能正确处理相关问题,避免出现法律风险。
展开 view-more
  • #抵押担保
  • #质押权利
  • #留置规定
  • #担保物权
  • #物权区别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抵押、质押和留置是担保物权的三种不同形式,它们在很多方面存在明显区别。 首先是概念上的不同。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比如,你向银行贷款,把自己的房子抵押给银行,但你仍然可以住在房子里使用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质押则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比如,你把自己的珠宝交给债权人作为借款的担保,在你还清债务之前,珠宝由债权人保管。《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例如,你把汽车送到修理厂维修,修好后你不支付修理费,修理厂就有权留置你的汽车。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其次是占有方式的区别。抵押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抵押物仍由抵押人占有和使用;质押需要转移质物的占有,质物由质权人保管;留置是债权人基于合法的合同关系事先已经占有了债务人的动产。 最后是成立条件不同。抵押一般基于当事人的约定而设立;质押也是基于当事人的约定;而留置权是法定的担保物权,不需要当事人约定,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就可以成立。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