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时女方要的押房钱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结婚的时候,女方要了一笔押房钱。现在我们因为一些事情在考虑财产分割的问题,我不太清楚这笔押房钱到底算不算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所以想问问懂法律的朋友,从法律角度来看,这笔钱该怎么界定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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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结婚时女方要的押房钱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如果这笔押房钱是在结婚登记后获得的,并且没有明确约定只归女方一方所有,那么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比如,这笔钱是双方家庭为了小两口婚后的居住问题,以押房的名义给到夫妻二人的,没有特别说明是给女方个人的,那么就符合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
然而,如果有证据表明这笔押房钱是女方婚前就明确约定属于她个人的财产,或者是女方父母明确表示只赠与女方一人的,那么它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女方的个人财产。例如,在给钱的时候有书面协议或者聊天记录等能证明是单独赠与女方的情况。所以,判断押房钱是否为共同财产,关键在于给钱的时间、是否有明确的约定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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