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公证需要注意什么?


离婚协议公证有诸多需要注意的方面。 首先是申请资料方面。申请人要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离婚协议里涉及的财产所有权证件、债权债务情况证明;离婚协议书及财产处分清单;还有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件材料。这是因为公证机构需要这些材料来核实双方的身份、婚姻状况以及协议涉及的具体内容等,确保公证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 。 其次要关注双方当事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要审查当事人身份和婚姻状况,看是否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我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而且夫妻双方必须本人亲自到场申办,不能委托他人代理。这是为了保证是双方真实意愿,避免他人冒名顶替等情况影响公证的效力。 再者,要注意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公证机构会审查签订离婚协议的原因、动机、目的和用途等基本情况,防止有人借协议离婚达到其他非法目的。比如有的人可能为了逃避债务而假离婚,这种情况是不被允许的。 另外,对于离婚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也要留意。要审查是否具备法定条件,征求有识别和认知能力的子女意见,看看是否照顾了子女利益;还要查看房屋性质、财产所有权是否明确无争议,财产有无过去的约定等,对于公房使用权的约定,要按房管部门规定办理。 最后,在离婚协议的内容上,要审查是否明确具体、条款齐全合法、文字无歧义,协议和有关材料有无矛盾,是否附有财产清单,是否注明附件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以及协议中有无“本协议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的规定。 相关概念: 权利能力:简单说就是能够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在法律上,每个人从出生到死亡都具有权利能力,就好比每个人都有资格参与各种法律活动,像签订合同、结婚离婚等。 行为能力:指的是能够以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从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资格。比如一个成年人,能够清楚地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并且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就具有完全行为能力;而未成年人或精神有问题的人,可能行为能力就会受到限制或者没有行为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