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彩礼和嫁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结婚后彩礼和嫁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看彩礼: - 如果彩礼是在婚前由一方家庭占有,且未转入男女双方的财产共同体,只是由一方家庭占有,那么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男方家庭在婚前将彩礼给了女方家庭,且女方家庭一直占有该彩礼,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这种情况下彩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女方接收彩礼后用于购买夫妻婚后共同使用的家具等物品,这种情况下彩礼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考虑财产的来源予以合理分割。 - 如果双方婚姻持续时间短,并且给予彩礼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难的,分割共同财产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倾斜。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再来看嫁妆: - 如果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前购置并且双方对该财产的归属没有约定的,属于一方婚前财产。例如女方在领证前用自己的积蓄购买了一些金银首饰作为嫁妆,那么这些首饰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 如果是二人在领取结婚证之后购置并且双方没有对嫁妆的归属作出约定的,按照《民法典》第1062条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了法定和约定的属夫妻一方所有的外,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婚后女方父母给女方一笔钱购买嫁妆,且没有明确表示该嫁妆只归女方个人所有,那么该嫁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但在司法实践中,嫁妆一般视为女方的婚前财产,因此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女方为结婚购置的嫁妆,虽然是在结婚登记以后,举行结婚仪式之前购买,但夫妻双方没有实际生活在一起,没有共同的劳动和收入。购买财产的资金大多是女方的父母或其他的近亲属,少数也有夫妻一方婚前个人的收入。 总之,彩礼和嫁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具体情况,结合财产的取得时间、来源、双方是否有约定等来综合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