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死亡赔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我老公因车祸去世,获得了一笔赔偿款。现在家里人对这笔钱的分配有争议,有人说这是夫妻共同财产,我应该分一半,剩下的再继承。但也有人说不是,我就想弄清楚,这笔车祸死亡赔偿款到底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
展开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而车祸死亡赔偿款,它并不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创造、共同获得的财产。它是基于受害人死亡这一事实而产生的,是对死者近亲属的一种补偿,目的是弥补因受害人死亡给其近亲属带来的物质和精神损失。 从性质上来说,车祸死亡赔偿款具有特定的人身属性,是给予死者特定近亲属的经济补偿和精神抚慰。因此,它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 在实际分配中,车祸死亡赔偿款一般会参照法定继承的顺序和比例,由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等近亲属共同分配。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所以,在分配车祸死亡赔偿款时,通常会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进行合理分配。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